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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债可用打工还

2000-06-2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近日,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债务纠纷时,发现欠债人常某确实没有履行能力。法院决定适用以劳务输出抵偿债务的新执行方式。考虑到常某是司机,债权人宋某是个体运输户,便提出让常到宋处任职司机,以劳务抵偿债务。在法院主持下,常同意为宋开车,每工作一月折抵1000元债务,另外宋每月需付给常200元生活费。对此,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。据了解,石景山法院正在执行的另一起案件也正在尝试采用“技术抵债务”的类似方法。

(《北京晨报》2000.6.17王小星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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